1. 客服熱線:400-615-8698
        多特蒙德中文

        金融創新不可超越市場監管基本原則

        2014年03月25日 TAG: 本站

         金融創新不可超越市場監管基本原則


        來源:上海證券報

         

        央行下發暫停支付寶、財付通的線下二維碼支付、虛擬信用卡等相關業務,並要求支付寶、財付通將相關產品詳細介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情況上報的文件後,市場反響強烈,相關公司股價大跌,引發了對各方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的激烈爭論。


        贊同者、反對者都從不同的角度來表達各自的觀點。不過,這些觀點太多是意見,更多涉及利益關係。比如有人說,央行的這些規定會嚴重扼殺互聯網金融創新,或把互聯網金融扼殺在襁褓之中。有人甚至認爲,這是因爲互聯網金融動了傳統銀行業及銀聯的乳酪,對於政府主導的金融業來說,出臺政策遏制互聯網金融發展是必然。

        市場存在這股強烈反對之聲毫不奇怪。因爲,爆炸式增長的互聯網金融,不僅正在改變着金融市場之行爲,衝擊着傳統金融業的基本秩序,而且還形成一股強烈反對央行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力量。而從這些爆炸式增長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看,從短期及表面上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一定收益。正是這種收益,對於當前以利益爲導向的社會來說,便成了判斷善惡的標準,而不再去顧及金融監管的市場法則及公共利益。也就是說,如果新的監管規則觸動了這種收益就是天大的惡,而不在於這種監管是出於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在這樣的背景下,筆者認爲,對於研究者來說,現在最爲重要的,是要從學理上、從市場經濟的法則上,從公共利益的角度來分析,揭示事件的真相,讓市場及民衆能更清晰地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首先,從學理上說,無論金融市場如何發展與繁榮,無論金融市場採取何種先進的技術與工具,無論金融產品如何具有技術性與虛擬性,歸根結底,這些金融產品的核心仍然是金融,而不是相關的技術。先進技術只是金融創新的一種新形式。因此,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核心仍然是金融,而不是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是金融,因此互聯網金融所改變的是現實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而互聯網金融的任何交易都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這就很清楚,金融所具有的信息不對稱、交易成本、外部效應、公共性、弱勢投資者利益容易受到侵害,需要有政策保護以及謹慎監管等本性,互聯網金融不可能、也不會改變。

        既然互聯網金融也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那麼互聯網金融就得要有嚴格的信用風險識別機制和程序,以及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任何互聯網金融產品都得保證信息公開透明,也有盡責告訴投資者特別是弱勢投資者其投資產品風險的義務。還有,互聯網金融的公共性也要求提升其爲實體服務的能力。因此,央行對互聯網金融監管也是學理上的要求。

        其次,從市場法則來看,市場可以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市場也會失靈。因此,金融監管也是市場的要義所在。特別是任何金融創新都試圖突破現有金融監管制度規則,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金融創新不可超越金融監管之底線。而金融監管的底線主要又可分爲兩個方面,一是金融創新不能過度扭曲爲金融異化,即金融創新的產品不是提高爲實體經濟服務的能力,而是變成了在金融體系內部循環謀利的工具,或僅是錢生錢的工具。如果金融創新扭曲成了金融異化,政府就有責任對這類產品實行嚴格監管甚至嚴重限制;二是由於金融本身就是一種公共品,因此任何金融創新都不能危害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比如,導致系統性風險,或成爲洗錢及犯罪的工具。如果一種金融創新超越了這種金融監管的底線,政府就有責任出臺相關的監管規則來規範之,否則就是政府監管的失職。

        可以說,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後,發達國家一系列的金融監管制度改革,主旨就是要提高識別、分析監測系統性風險的能力並採取政策措施消除或減少風險,以最大限度確保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這也正是當前世界各國金融監管的要求及底線。換言之,這也已經是現代金融監管考量的基本趨勢。毫無疑問,對國內互聯網金融來說,也同樣如此。千萬不要認爲凡是金融創新就是好的,就應該讓其順暢發展。我們歡迎金融創新,寄望金融創新,但金融創新不可超越金融監管的底線。

        國內方興未艾的互聯網金融,給傳統的金融市場注入更多活力與發展動力,也正在提升金融爲實體經濟服務的能力,並在一定意義上增加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但是,它面臨的風險與隱患,也絕不容小覷,政府不能不高度關注,不能沒有相關的監管條例來規範。比如大半年來最爲火爆的餘額寶,確實給消費者帶來很大方便,也增加了收益,但餘額寶所存在的風險隱患同樣不可小視。比如,資產與負債的期限錯配和冒險的流動性管理風險(如T+0轉賬條款及貨幣基金的T+1資金管理,只有預期資金流出5%的額外準備)、信用風險(其信用基礎仍然是建立在政府隱性擔保上)、市場風險(其收益率完全是建立在不確定的市場變化基礎上,)、操作風險(身份識別寬鬆、相關信息不公開透明、對投資者教育不足、反洗錢反犯罪措施盡職調查低)等等。

        還有,央行之所以暫停線下條形碼支付業務,不僅因爲這種業務與傳統終端業務模式有很大差別,或突破了現有的業務模式,還在於如果沒有嚴格信息識別技術,客戶信息及客戶資金安排,這種互聯網金融支付模式會使用戶隨時都面臨嚴重侵害的威脅。就如比特幣,其信息識別技術及加密技術都比線下條碼支付系統更先進,但比特幣運行過程中的問題與漏洞,已使不少客戶遭受到了嚴重財產損失。因此,監管部門對這種互聯網金融業務重新進行市場準入審查也是一種責任。對於暫停虛擬信用卡業務也是如此。

        當然,對於互聯網金融最好的監管是少監管,但這有個前提,那就是儘快建立起中國的市場信用制度,公開透明信息披露機制,加快存款利率市場化進程等。一言以蔽之,全面提升金融市場的制度化、法制化、市場化水平,纔是減少政府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最好方式。

         

        本文鏈接:http://www.sicklycat.com/product/html/26.html轉載請註明!
        掃描加入
        Copyright © 2015 - 2024 上海多特蒙德中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滬ICP備11027956號